|
县二院、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切实加强对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强化依法行医的意识,加速推进创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进程。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经县局研究决定举办二00七年村级卫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班。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召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全县分三批进行,以乡镇为单位,徽城、桂林、富堨、郑村、雄村、坑口、许村、上丰、溪头所属乡村医生安排在4月25日;王村、森村、绍濂、石门、狮石、小川、璜田、长陔、街口、岔口、武阳所属乡村医生安排在4月26日;深渡、北岸、昌溪、新溪口、杞梓里、三阳、金川、霞坑所属乡村医生安排在4月27日。时间每批一天,请于当日上午九点前到县城新安宾馆报到。
二、培训地点:县城新安宾馆。
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县局不再下发书面通知,请县二院和各中心、乡镇卫生院接网上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通知的内容告知所属乡镇内的每位村医,要求全员按时参加,并同时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带来校验。
培训班不收费,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
歙 县 卫 生 局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